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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色彩概括為三大部分

1、作為大面積的色彩,對其他室內物件起襯托作用的背景色;2、在背景色的襯托下,以在室內佔有統治地位的傢俱為主體色;3、作為室內重點裝飾和點綴的面積小卻非常突出的重點或稱強調色。以什麼為背景、主體和重點,是色彩設計首先應考慮的問題。同時,不同色彩物體之間的相互關係形成的多層次的背景關係,如沙發以牆面為背景,沙發上的靠墊又以沙發為背景,這樣,對靠墊說來,牆面是大背景,沙發是小背景或稱第二背景。


  另外,在許多設計中,如牆面、地面,也不一定只是一種色彩,可能會交叉使用多種色彩,圖形色和青景色也會相互轉化,必須予以重視。


  色彩的統一與變化,是色彩構圖的基本原則。所採取的一切方法,均為達到此目的而做出選擇的決定,應著重考慮以下問題:


  (1)主調。室內色彩應有主調或基調,冷暖、性格、氣氛都通過主調來體現。對於規模較大的建築,主調更應貫穿整個建築空間,在此基礎上再考慮局部的、不同部位的適當變化。主調的選擇是一個決定性的步驟,因此必須和要求反應空間的主題十分貼切。即希望通過色彩達到怎樣的感受,是典雅還是華麗,安靜還是活躍進,純樸還是奢華。用色彩語言來表達不是很容易的,要在許多色彩方案中,認真仔細地去鑒別和挑選。北京香山飯店為了表達如江南民居的樸素、雅靜的意境,和優美的環境相協調,在色彩上採用了接近無彩色的體系為主題,不論牆面、頂棚、地面、傢俱、陳設,都貫徹了這個色彩主調,從而給人統一的、完整的、深刻的、難忘的、有強烈感染力的印象。主調一經確定為無彩系,設計者絕對不應再迷戀於市場上五彩繽紛的各種織物、用品、傢俱,而是要大膽地將黑、白、灰這種色彩用到平常不常用該色調的物件上去。這就要求設計者擺脫世俗的偏見和陳規,所謂「創造」也就體現在這裡。


  (2)大部位色彩的統一協調。主調確定以後,就應考慮色彩的施色部位及其比例分配。作為主色調,一般應佔有較大比例,而次色調作為與主調色,只佔小的比例。


  上述室內色彩的三大部分的分類,在室內色彩設計時,決不能作為考慮色彩關係的唯一依據。分類可以簡化色彩關係,但不能代替色彩構思,因為,作為大面積的界面,在某種情況下,也可能作為室內色彩重點表現對象。例如,在室內傢俱較少時或周邊佈置傢俱的地面,常成為視覺的焦點,而予以重點裝飾。因此,可以根據設計構思,採取不同的色彩層次或縮小層次的變化。選擇和確定圖底關係,突出視覺中心,例如:


  1)用統一頂棚、地面色彩來突出牆面和傢俱;


  2)用統一牆面、地面來突出頂棚、傢俱;


  3)用統一頂棚、牆面來突出地面、傢俱;


  4)用統一頂棚、地面、牆面來突出傢俱。


  這裡應注意的是如果傢俱和周圍牆面較遠,如大廳中島式佈置方式,那麼傢俱和地面可看作是相互襯托的層次。這二層次可用對比方法來加強區別變化,也可用統一辦法來削弱變化或各自結為一體。


  在作大部位色彩協調時,有時可以僅突出一二件陳設,即用統一頂棚、地面、牆面、傢俱來突出陳設,如牆上的畫、書櫥上的書、桌上的擺設、座位上的靠墊以及燈具、花卉等。由於室內各物件使用的材料不同,即使色彩一致,由於材料質地的區別還是顯得十分豐富的,這也可靠作室內色彩構圖中難得具有的色彩豐富性和變化性的有利因素。因此,無論色彩簡化到何種程度也決不會單調。


  色彩的統一,還可以採取選用材料的限定來獲得。例如可以用大面積木質地面、牆面、頂棚、傢俱等。也可以用色、質一致的蒙面織物來用於牆面、窗簾、傢俱等方面。某些設備,如花卉盛具和某些陳設品,還可以採用套裝的辦法,來獲得材料的統一。


  (3)加強色彩的魅力。背景色、主體色、強調色三者之間的色彩關係決不是孤立的、固定的,如果機械地理解和處理,必然千篇一律,變得單調。換句話,既要有明確的圖底關係、層次關係和視覺中心,但又不刻板、僵化,才能達到豐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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