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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戀故事,網戀,戀誰?
如今網戀實在不是一件什麼新鮮事物,在中國幾億線民中,每天不知發生著多少網戀:有的戀得纏綿悱惻,有的戀得死去活來,而有的則戀得荒唐可笑;在這些網戀中,有的渴望著找一個知心愛人,有的想找一個紅顏知己,有的純粹是為了找一個聊友,有的則妄想找一個網友來實現出軌,還有的在網上尋找著一夜情。這些網戀的男男女女,從情竇初開的少男少女到年過花甲的爺爺奶奶不一而足,當然主要還是以年輕人為主。
前幾年當網戀剛派生出來時,對於這種新生事物有的人大呼是顛覆傳統,有的人則以為這種擔心是杞人憂天,隨著人們思想的開化和寬容,網戀也並非人們想像的如洪水猛獸,這類事也就漸漸被人們看得淡了。
每個人都有網戀的權利,這似乎是網戀者的宣言。虛虛實實、真真假假的戀情,隨著QQ滴滴滴的聲音而上演。隨著對話框中出現的一句話、一個表情、一幅圖、一個抖動,讓網線兩頭對著電腦螢幕的男女或心旌蕩漾、或倍感失落;更有些感情豐富的一會兒對著螢幕歡心雀躍,一會兒又傷心落淚,下了線有時不免還要牽掛,不禁讓人心生疑問,網上愛戀真的那樣讓人神往嗎?網戀究竟戀的是什麼呢?
首先我想說的是語言之魔力,更準確說是文字的魔力。語言是有魔力的,它可以撫慰心靈、消除寂寞,可以增進友誼、加深感情,可以使人開心、消除不快。網戀的前提是不同性別男女兩個人相當聊得來,或許是志趣相投、或者有相同的經歷,或者對某事有共同的見解,知音這個詞用在這裏大概一點也不為過,特別是當對方的某個觀點或某句話正好契合了自己的思想,那簡直就是俞伯牙碰到了鐘子期,實在是一件很快意的事,這都是因為語言文字引起了兩個人的共鳴。話不投機半句多的當然不可能成為聊友,更不可能發生網戀,由此可見網戀是在語言文字與思想碰撞中建立起來的。當然這種聊天似的網戀,更多的是打發了無聊,在敲鍵與等待中,時間象流水一樣匆匆忙忙的流走了。與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網戀中的人尋找的就是這種感覺,這就是語言文字的魔力。
其次我想說,網戀其實是在戀一個完美的形象。人類是富於想像的,古代人沒條件網戀只好做夢或心中想像,到了現代社會網路則為人們的想像提供了一個好平臺。因為面對的是螢幕,看見的只是文字,聽到的是滴滴的聲音或對方播放的音樂。正因為只能看其字而不能見其人,這就給了網戀者充分的想像空間,可以任意想像網線那頭給自己發資訊那個人,想像他(她)的長相、音容笑貌、氣質。當談得來時,“他”就是潘安、就是劉德華、郭富城……“她”就是西施、就是張曼玉、林志玲……“他”比現實中那些男人有魅力,“她”比生活中的那些女人有氣質。現實生活的審美疲勞,平淡的生活容易讓人厭倦,李敖在經歷與李夢茵的愛情後發出了“同一個屋簷下不存在英雄和美女”感慨,說明山珍海味吃多了也會膩。網戀真的是在戀著對方嗎?不一定,因為在網路中,你看不到對方的缺點、見不到他的醜陋、感受不到他的粗鄙,所以當對方用鍵盤敲擊出一串串文字時,你就會隨著對方的文字去想像一個完美的形象,而且總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編織,就這樣開始了一個又一個的網戀。
有時候,我們與其說是在追求某個東西,倒不如說是逃避與之相反的某種東西。追求虛幻實際上就是逃避現實,我們的現實生活充滿了壓力,職場的不如意、商場的失意、愛情與婚姻的不如意、家庭生活的不如意……象一地雞毛一樣折磨得生活簡直沒有一點熱情。但是在網路中呢,簡直可以隨心所欲,選擇愛誰不愛誰、選擇怎麼愛都有著充分的自由,這樣許多人不免就要逃避了。現實中的我們這麼多無奈,多的是批評指責,少的是肯定與讚揚,但是在網上呢,總會有人同意並支持你的觀點。在網上沒有利益衝突、沒有利害關係、沒有柴米油鹽,對方可以天天給你送“禮物”、贈“玫瑰”、逗你開心,說著甜蜜的話語,對方總是讓著你,而這些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是得不到的。當現實得不到,網路又能滿足這種需求時,產生網戀簡直就是順理成章的事。
生活的單調與無聊,為了追求刺激而進行網戀的人亦不在少數。現在的物質生活日益發達,相當一部分人不缺衣少食,還有點閒錢和閑時,但是面對紛繁複雜的世界,就是覺得生活太空虛、日子太無聊,做什麼都找不到感覺,甚至於找不到自我。網路是個好東西,從網上可以尋求到現實中尋求不到的快樂,於是也就有了眾多的網戀。
再一個原因是,在這個社會裏,有相當的人需要傾訴與溝通。人生的喜悅希望有人分享、工作的壓力需要有人分擔、生活的無聊渴望能找到發洩;但是現實的情況是愛人有時並不是最好的傾訴對象(說多了就嫌你嘮叨),親戚之間還時常猜疑,職場上能成為朋友的人更少(因為有著利益與厲害的關係),鄰居各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以至於現實中找不到可以傾訴和溝通的人。但是在網上呢,對方總會耐心的聽你的訴說,他(她)會給你出點子,對你安慰,你基本上可以無所顧忌,你也不必擔心對方會把你的心事傳出去,這時的他(她)完全比現實生活中的親人與朋友更值得信賴,在網上找人聊天並網戀就成為了一種好的溝通方式。
網戀其實是一種社會現象的信號,那就是傳統人際關係隨著經濟發展和交流方式的變化已經被解構了,現實中信任度降低,人們急切希望找到一種新的生活方式與交流方式、找到滿足感、找到新鮮感(心理學家說一夫一妻制其實是不符合人類天性的,追求新鮮才是人類的天性),網路虛擬性恰好滿足了人們的這些需要,於是就產生了諸多網戀。因此按馬思洛的需求理論,網戀其實就是一種情感的需要,是對現實得不到的一種代償。它的出現是網路的一個產物,我不敢判斷這種情感的方式究竟算不算病態,也不能完全的說它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這種柏拉圖的愛戀有時能舒緩壓力、調劑心情,從正面看也算為人們情感流露找到了一個窗口;但是從反面看,網戀也戀出了不少問題,有些人深陷於虛擬網路而不能回到現實,還有些騙子專門通過網路來詐取對方的錢財,還有些在網上戀得死去活來的男女,一見面就索然無味。其實這就從側面論證了一個道理,網戀一旦到了現實中,就沒什麼意思了,因為網戀中的男男女女其實也就是生活中的男男女女,甚至於你戀的人現實中就是你的愛人而你不知,所以我覺得網戀最好就停留在網上。
網戀這樣一種現象政府不能干涉、法律不能解決、道德也不能過於涉足其中,所以戀與不戀、戀誰與不戀誰基本上只能靠留戀網上的人自己去判斷和處理。把握得好沒什麼壞處,但是我想迷戀於網戀是總是不好的,我們總還得生活在現實中。同時告誡那些網戀的人,如果是別有所圖,還是別讓網戀戀到現實中;因為精神的東西,離身體越遠、則離靈魂越近;反之,離身體近了,離靈魂也就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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