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影響我生活的10句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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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aygirl1458
時間:
2010-1-28 02:15
標題:
影響我生活的10句話-上
關於「影響」:我的意思是,這10句話或者「已經」、或者「正在」、或者「將要」產生的巨大影響;
關於「我」:我的意思是,可能只限於我自己,而與別人的感受無關;
關於「生活」:我的意思是,這種影響全面波及我每一天……乃至世界觀和方法論,總之,幾乎無處不在;
關於「話」:我的意思是,10句話中有一部分我能夠確信是我自己認真總結或者脫口而出的;而有一部分我是聽別人說的或者從書上看到的,但特別具體的出處真的不好確定;我倒是希望有朋友讀過本文過後能夠幫我指證出來,以便將知識產權歸還給真正的擁有者。
不再贅述,開始。影響我一生的10句話按照我自己理解的排序依次為——
1,你想擁有什麼,你就去追求什麼。
魚和熊掌,魚和泥鰍或者豬蹄和熊掌,當我懂得了「這個世界不是為我創造的」這個簡單道理之後,就開始認真面對生活中的每一個選擇——首先明確了自己希望或者最希望擁有的是什麼,然後就去努力追求好了。
早些年剛出道的時候,我最想擁有的是名氣以及金錢,所以我通過沒日沒夜地寫稿拚命地去追求那些;這些年來,我最想擁有的是一份自由的心情,所以甘心情願在一家很小的報紙做事;而現在那張小報不復存在了,在渴望繼續保持一份相對的自由心情的同時,我也迫切希望擁有一個正經的名份,所以我加盟了《體壇週報》,沒提出任何額外的要求,沒要一分轉會費,沒要任何的職務,而最終我追求到了我想擁有的——「《體壇週報》記者」這個社會身份,便足以心滿意足。
傻子都應該知道,追求不等於一定能夠追求得到。如果想擁有的超乎現實,或者自身能力著實有限,結果均可能是竹籃打水。我極力避免出現一種情形在自己身上發生:比如想擁有的是熊掌,但卻放不下對豬蹄的追求,或者反之亦然。
2,沒有誰能完全代替另外一個人的生活。
年輕的時候,總是習慣去指摘、評論別人的想法或者作為,然後像法官一樣給對方下一個定義:對,或者錯。後來發現,這種做法簡直可笑之極!
可笑就可笑在:別人所身處的生活,所面對的抉擇,所渴望的擁有……所有的一切一切都不見得和你是一樣的。比如,他有家有孩子,你沒有;或者他沒有某種能力或者某種理念,而你有;你憑什麼按照你的理解、你的標準去越俎代庖沒事找事加以衡量呢?
你代替不了另外一個人的生活,代替不了另外一個人的感受,更代替不了另外一個人的決定,你只是你自己,永遠不要想著諸如「他為什麼不能和我一樣呢」這樣的傻B問題;換句話說,人家沒要求你和他一樣就已經夠便宜你的了。
所以,現在的我可以不接受一些「人」,但完全可以接受一些人想法和做法。
3,人生中至少有一大部分的快樂,並不像你想像中的那般快樂,同時至少有一大部分的痛苦,也不像你想像中的那般痛苦。
2001年10月7日,我在瀋陽五里河球場見證了中國足球史無前例地打進世界盃,那種快樂也是史無前例的,我當時甚至以為:從此中國足球怎麼還可能再有什麼痛苦呢?而事實呢?呵呵。
其實,如果我早一點具備一種獨立思考的能力的話,也許我不會等到2001年才發現快樂與痛苦具有著「人為放大」的屬性...大約20年前的1985年5月19日,當15歲的我在北京工體親眼目睹中國隊被中國香港淘汰那悲慘的一幕,痛不欲生萬念俱灰中感覺中國足球的世界末日已經到來……而事實呢?沒過多久,中國足球又活蹦亂跳地出現了,並且成全了我足球記者的職業。
足球如此,生活大體相當.回首迄今為止36年的人生,我似乎有過許多許多當時感覺到的無限快樂,也似乎有過許多許多當時感覺到的無比痛苦,也無數次有過「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或者最不幸的人」強烈體會,然而,時到如今,我既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也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那些曾經的真切感受和體會甚至已經很難再真切回憶起來了。
過去就過去了。果然是一個真理。畢竟,一個人所要過的日子是今天和明天,而不是昨天。
4,許多時候,許多事情,拼到最後其實拼的就是人性了。
若干年前,當我發現人性是一種看不見的力量的時候,便開始學習造就自己相對堅韌與完整的人性。其實,一件事情或著一個高度原本很多人都有能力做到或達到,但為什麼最後實現目標的人總是其中極少的一部分呢?我以為,那與不同的人在關鍵時刻不同的人性體現有關。
某一場打拼中的某一個瞬間,你是堅持還是放棄,抗爭還是妥協,寬容還是狹隘,樂觀還是悲觀……所有這些全然都是人性的範疇,而所有的選擇將決定最終的結局——成功還是失敗。誰比誰都不傻多少,但誰比誰都是一個不盡相同的人性。
5,如果你確信自己的頭腦不比別人笨太多,那麼只要付出更多的辛苦就沒有太多的理由不比別人強。
甚至從幼兒園開始,當老師經常表揚的是別的孩子而不是我的時候,我就知道比自己聰明的人無處不在。往後的日子裡,我曾抱著一種「我已經比以前更聰明了」想法試著去得出了「自己比很多人都聰明」的新結論,但實際上都不過是一種低級的「自作聰明」而已。
有一部分人的頭腦是我可望不可及的,我再怎麼「勤」也難以補上我的「拙」,這種時候,我寧願選擇退避三舍,甘心服輸;不過,我想和絕大多數人相比,我的頭腦即使不是聰明的,但也不應該會笨太多,這種時候,我會毫不猶豫選擇堅持戰鬥——你寫一篇稿稿子,我寫五篇;你每天工作8小時,我每天工作12小時;再具體形容,你在酒吧喝酒、K房唱歌的時候,我在一間小黑屋裡玩命地想啊想啊寫啊寫啊……假如上帝真的還算是公平的,我想就大體不會讓我所有的努力付之東流吧。
於是,在足球記者這個圈子裡,我現在的擁有即使與我的才能不相匹配,但我敢說那與我的勤奮卻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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