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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光照、色彩設計和材質選用

正是由於有了光,才使人眼能夠分清不同的建築形體和細部」,光照是人們對外界視覺感受的前提。

室內光照是指室內環境的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照除了能滿足正常的工作生活環境的采光,照明要求外,光照和光影效果還能有效地起到烘托室內環境氣氛的作用。

色彩是室內設計中最為生動、最為活躍的因素,室內色彩往往給人們留下室內環境的第一印象。色彩最具表現力,通過人們的視覺感受產生的生理、心理和類似物理的效應,形成豐富的聯想、深刻的寓意和象徵。

光和色不能分離,除了色光以外,色彩還必須依附於界面、傢俱、室內織物、綠化等物體。室內色彩設計需要根據建築物的性格、室內使用性質、工作活動特點、停留時間長短等因素,確定室內主色調,選擇適當的色彩配置。

材料質地的選用,是室內設計中直接關係到實用效果和經濟效益的重要環節,巧於用材是室內設計中的一大學問。飾面材料的選用,同時具有滿足使用功能和人們身心感受這兩方面的要求,例如堅硬、平整的花崗石地面,平滑、精巧的鏡面飾面,輕柔、細軟的室內紡織品,以及自然、親切的本質面材等等。室內設計畢竟不能停留於一幅彩稿,設計中的形、色,最終必須和所選「載體」——材質,這一物質構成相統一,在光照下,室內的形、色、質融為一體,賦予人們以綜合的視覺心理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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