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環境心理學的原理,在室內設計中的應用面極廣,暫且列舉下述幾點:
1、室內環境設計應符合人們的行為模式和心理特徵
例如現代大型商場的室內設計,顧客的購物行為已從單一的購物,發展為購物——遊覽——休閒——信息——服務等行為。購物要求盡可能接近商品,親手挑選比較,由此自選及開架佈局的商場結合茶座、遊樂、托兒等應運而生。
2、認知環境和心理行為模式對組織室內空間的提示
從環境中接受初始的刺激的是感覺器官,評價環境或作出相應行為反應的判斷是大腦,因此,「可以說對環境的認知是由感覺器官和大腦一起進行工作的」。認知環境結合上述心理行為模式的種種表現,設計者能夠比通常單純從使用功能、人體尺度等起始的設計依據,有了組織空間、確定其尺度範圍和形狀、選擇其光照和色調等更為深刻的提示。
3、室內環境設計應考慮使用者的個性與環境的相互關係
環境心理學從總體上既肯定人們對外界環境的認知有相同或類似的反應,同時也十分重視作為使用者的人的個性對環境設計提出的要求,充分理解使用者的行為、個性,在塑造環境時予以充分尊重,但也可以適當地動用環境對人的行為的「引導」,對個性的影響,甚至一定程度意義上的「制約」,在設計中辯證地掌握合理的分寸。 |